當善心的社會大眾,無意中得知媒體所報導出來的弱勢家庭或可憐的人需要救助時,立即發揮人溺己溺,人飢己飢的精神,而伸出援手救助這些對象。但可知,無適度的統籌管理這些天上掉下來的"禮物",一段時日之後(看金額的多寡,半年左右),回到原點,有的比未受救助前更慘.....

         善後???還是要全民來買單啊!!!真是無奈.....

         這幾天陸續是這些"善後"對象回籠,重頭來過???不是!而是不時的將頭往天上望,看是否還有"禮物"掉下來...

       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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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 我一面接電話,一面想,你既然這麼不誠意處理,那只好法院見了!我告訴她姊姊說:『最後期限到12月29日止,她還不出面,那就只有告她惡意遺棄了!(ps:不會成立,因已過法定追溯期)這是公訴罪,無法和解撤回的,你們考慮清楚吧!何況先生不知還能活多久?過去的種種就先不要再提了,當作做善事,幫助他成為低收入戶,就可受到政府的全額補助,妳不用出一分錢,而且他在外沒有任何負債,不用擔心!』。她姊姊又說:『有可能嗎?真的嗎?...』接連幾個疑問,再次探查我的口氣 ,我更加強語氣的回說:『不用懷疑,時間一到,一定會告!』,她趕忙說:『會再聯絡看看。』,就掛斷了。我將過程大約述說給在旁邊的姪子聽,達成共識,96年1月2號再遞狀。(已幫案主寫好訴狀,沒花到一毛錢呢!網路上有啊!改一改就好了,經過專業審核過的喔!)

         因為古意熱心的姪子很積極,持續主動的與我和對方家人不斷的聯繫,終於對方願意在29號早上10點直接在區公所辦理離婚手續,到了下午一點,同時辦完離婚手續以及急難救助和低收入戶資格,女方臨走前,一直向我說謝謝...(其間的含意:沒將她...說出來),這真是圓滿的結局!心情真好啊!!!

ps:

      案外笑曲:我在區公所幫男女雙方寫離婚協議書時(這是我的第一次呢),旁邊一位阿嬷一直看著我,我本來很不舒服,正納悶,她突然鼓起勇氣對我說:『小姐,妳是不是專門幫人辦離婚的?』,(你們可想像當時我的臉上,真不是只有三十條線呃...)(同時當事人和證人大家都笑成一團)我趕忙說:『阿嬤,我不是啦,他們不會寫,我雞婆幫忙的啊!』,姪子笑著說:『她是愛心會的志工啦,幫人辦離婚會倒楣三年耶!』,我這回更是一臉大便,抬起頭,看著他,他發現說錯了,趕緊又說:『但我們這件不一樣,是好事喔!』,唉!...,阿嬤說:『沒關係啦!都一樣,便開始講她為什麼要幫女兒辦離婚的原因...』,我趕忙將頭轉向,不理她,繼續我的工作,只聽到當事人妳一言我一句的,變得很熱心的在教阿嬤要準備哪些資料,如何去辦理離婚。現場真是很有趣,離婚的雙方,如此地和樂融融,有說有笑,覺得他們真的好可愛喔....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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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 95年12月14日下午回會館結案時,林小姐笑笑的對我說:『這件比較棘手,交給你』,我說:『感謝讓我有成長學習的機會』。案件內容大致如下:

         案主50歲時(77年1月)因女方父親的提議,迎娶相差17歲的再婚妻子,其間因個性不合等等因素,妻子於77年4月即離家出走至今音訊全無。案主獨自租屋居住,以打零工及老年津貼為生,但在95年11月17日因感冒拖延,而導致腦膜炎住進醫院,其間屢發病危通知給"古意"熱心的姪子,之後,醫生進一步診斷出案主已罹患肺癌第三期。這其間已積欠六萬多元的醫藥費用,其姪子為辦理案主的急難救助以及低收入戶資格在近一個月的期間,已不知碰了多少的壁,答案是『資格不符』。經由本會熱心的會員將此案轉介進來。

          12月15號立即到台南市北區區公所瞭解案主實際不符資格的原因(配偶收入太高),再轉往成大醫院社工處更進一步掌握協助至今的案情進展,廖社工表示:『12月8日已有報失蹤人口,當查到配偶住址時,有寄信並請當地警察去查證,但都查無此人,她也很頭痛,因案主後續醫療.....,此案就麻煩你幫忙繼續處理了。』,我說:『我盡力看看。只要人還在應該找得出來。』,與姪子聯絡到病房探視案主,隔天,打給他時,他正在地檢署要代告遺棄,因配偶娘家這段時間都不理他的求助,無奈!只好...,他說:『控告要繳三千元,錢不夠,要再回家拿』,我說:『為什麼要錢?真奇怪!先暫緩好嗎?』,透過管道,瞭解了對方目前的生活狀況,有很大的顧忌,故不願出面。我未讓案主與姪子知道對方實際情形,請他們體諒與相信我,我一定盡全力來處理的。(因知道了,只會勾起舊恨製造新仇,而讓事情更複雜化。),得到他們的諒解後,特地到鄉下的娘家找其他的姊妹溝通,並保證只要辦好離婚登記,可立即離去絕無二話。(這是案主保證的)

          相約12月24日前會聯絡,但都無聲無息,連打兩通也都沒接,到了晚上會員大會結束剛好碰到姪子也來參加,兩人走到停車場說:再撥一次吧!負責要幫忙處理的姊姊終於接了電話,表示:『還是找不到,看看我有沒有辦法?』,聽到,真是氣死我了...心想:你還跟我玩心理戰,當天我明明有看到她的聯絡電話,只是你藏得太快,我也表示尊重,並說大家要往"雙贏"的方向來處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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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 一個禮拜過去,我實在等不下去了, 請李老師與新組長聯絡看看,審查會議結果如何?才不會浪費大家的時間乾等待,我還必須每天隨時掌握案家的狀況,也怕臨時有變化。李老師也認同,立即撥過去,得到回應是:『明天早上小孩父親、家扶社工、老師 早上一起再次討論。』,我立刻聯絡小孩父親及家扶社工(社工立刻答應真感謝)。

        隔天等到中午,李老師終於傳來喜訊,隔天(禮拜三)可以送進學校開始試讀,一個月後再評估決定是否正式辦理轉學手續。終於先安置好兩姊妹了!

        禮拜日下午(12/24),特地去探視案家,想瞭解兩姊妹的情形,順便帶一些食物與日用品。老二表示要繼續留在那裡,個性倔強的老三搖著頭,此時我的新開始懸在半空中,嘗試與她溝通,她本來都不說,並碰姊姊也不要她說,花了一番功夫,終於開始一一道出部分原因說:『裡面的同學有幾個精神狀況不穩定,有一次吃飯時,有一個同學突然拿起筷子插向令一位同學的頭,老師要大家小心著幾個同學,裡面的人都是"怪胎"。』,他父親立即對她說:『說不定別人認為你才是怪胎。』她又說:『我們是新生,洗澡要等舊生洗完才輪到,偶而會洗到冷水。』(因學校是用電的,熱水的量是固定的),父親:『沒關係,習慣就好。』(我聽到很心酸,因天下父母心啊!做父親的心...唉!),最後,她小聲的說出:『老師逼她吃飯,她吃下去又嘔吐了出來,但老師又逼她再吃一次。』(從小老三就不敢吃飯,只吃麵),父親安慰著說:『團體生活要去適應,以後到社會上很快就可以適應了,要練習去吃飯,還有不要想不讀這條路。』,老三看著父親,很無奈又體貼的點點頭。看著父親眼中含著淚水,也望著兒女們,我也靜靜的流下了眼淚。

        這幾天因有兩件緊急案件需立即處理,故延到今天才去拜訪家扶社工的黃小姐,她犧牲中午吃飯的時間來與我討論這件個案,取得共識後,,慈暉班的問題,她答應會去瞭解,其餘父子兩人,她也會協助辦理孩童認養經濟補助,老四的行為偏差,也會與家長和老師溝通,至於居家環境的改善,由我繼續努力,案件終於可以結案了。

         (正與舊房東談房租的問題,明天將可以定。)      (到今天剛好滿一個月整) 

 ps: 感謝你來我的部落格與我一起分享與成長,明天將是另一案件的開始,請繼續幫我打氣喔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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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  新組長坐了下來,後面接著他的主任也坐下來,新組長問說:『有甚麼事?』,許老師:『想問看看,個案進行如何?』,新組長:『共同站在小孩立場,他們是需要幫助的,為什麼沒考慮送到寄養家庭呢?況且這個案不符合緊急安置程序,而且家長長期酗酒,怕會有一些問題,而且試讀期間,學籍還在原來的學校,風險控管,誰要承擔?如果禮拜六、日,父親沒有準時來接,怎麼處理?小孩半夜逃走,我們人員不足,誰能處理?.....』,我實在聽不下去了,直性子的我,就說:『組長,我們大家應該共同努力來解決"真正的"問題,如果把所有問題像搬石頭一樣先擋在跟前,事情可能會一直停在原點,可不可以把真正的原因明白說出來?』,他情緒開始失控的說:『我們學校不是專收爛學生,優等生都被你們學校吸收走了,而且你們跨區送讀,各縣市資源是給自己縣市來用的,針對你們學校提報的學生,我們審查要嚴格...』,我聽了真是一把火,就說:『你們學校與學校的問題請先放旁邊,要知道,資源是可以共享的,向愛心會的救助對象是不分區域甚至國籍的,何況你們的資源來自內政部,怎麼可以如此。』,他立刻對我說:『我的對口單位是許老師,不是你們民間團體,請你不要介入。』我說:『這件個案是社會局轉介的,怎麼不行?』許老師趕忙一直表示:『以後會改進的(好緩和氣氛),可不可以大家都把個人情緒放一邊,你提出的問題,我們來想辦法解決!現在我應該怎麼做?』,他說:『要相關人一起都來,再談一次。』,『哪些相關人?』,『父親、老師、社工、家扶中心(因內政部將高風險家庭的案件委由民間的家扶中心處理,但也需由正常流程轉介),時間另行通知。』真無奈!也只能如此了,且因我還有另一個案件,無法再談下去,我們就告辭了 。又等了好幾天....

(待續...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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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 好險...吃完了,剩餘的也放回了原位。(好心虛,好像做了壞事一樣,但卻更心疼他們呢!)老四曾經因為偷錢被抓到,輔導老師問他:『為什麼要偷錢呢?』,他回答說:『同學們都有玩具,我也想要,可是我家沒錢,那該怎麼辦?』,老師當時雖然糾正了他,但與我談起這件事時,反問我說:『這是現實的社會,對一個十歲的小孩來說,偷是最快的方法,不然有別的方法嗎?』,我當時真是無言以對,很無奈!

         新組長坐下後,又談了一會,便帶著我們五個人,參觀周圍環境與宿舍,因已經過了中午了,不好再耽誤他的休息時間,便告辭了。送他們回家的路上,順便買了兩個雞腿便當給老二和老四吃。(問老三要不要吃?她說:不要。老二回說:因為她不吃飯,只吃麵。我說:那去買麵?她也堅持不要。我想可能還在生氣而且兩個大便當也應該夠他們三個吃,就算了。)(對老三只吃麵,不吃飯,當時是抱著疑問的?因學校的營養午餐,不可能常常是麵呀?後來進了慈暉班,發生一些事....才證明是事實)

        學校戶外露營接著又禮拜六、日,很擔心又會斷糧了,故連著三天(12/1~12/3)送一些食物去。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 本來以為禮拜一(12/4)就會收到通知,卻一直等不到,隔天請李老師聯絡明天再次拜訪新組長,約好星期三早上可以。到了約定時間,換了另一位許老師來,我問:『怎麼了?』,她說:『昨天打電話時,新組長又提出一些疑問?並且要求具有"公權力"的社會局的社工出來負責,要看看政府先做了哪些努力?還是直接推給了民間團體?』,我聽完也很不高興,雖然他說的也對,但在第一次見面時,我已表明,這件個案,是社會局的社會救助課轉介給我們愛心慈善會的,他們能補助的(錢)已盡力了,因法律明文規定,明知不足,也不能多給,只好轉介到愛心會來(目前市政府有"愛心銀行"是由民間愛心團體所組成)。(至於疑問?因礙於學校與學校間的認知...,這裡不方便明說,請見諒!)聽完許老師的說明,瞭解了李老師也很不高興對方的"疑問",但為了達成此案,怕我和她到時都發飆,只好由較溫和的許老師和我一起去。

        一見面,看到新組長面部的表情,不知該哭?還是要趕快穿上防彈衣才好?真是暴風雨前的寧靜.....(待續...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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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 父親(案主)走了進來,臉上表情很嚴肅地問說:『有甚麼事?』,李老師看著我,我很謹慎的回應:『約好時間要帶你們去參觀慈暉班(在另一所學校),為什麼沒來請學校,現在可以出發了嗎?』,父親說:『三個小孩去就好,我今天有臨時工可做,不去了。』。到了慈暉班的辦公室,一位女老師很客氣的請我們坐,老四看到桌上有餅乾,我就請問說:『這些餅乾可以吃嗎?』女老師回答:『可以呀!』又隨手拿出桌下整帶的麻花捲打開請我們吃。正當小朋友拿起來要吃,走進一位新上任的組長立刻很不客氣的質問小朋友:『誰說你們可以吃的?』,同時立刻將麻花捲收起來,我看到小朋友受傷害怕的眼神,很心疼,正要回應他,李老師立刻開始介紹並說明小朋友的情況,新組長聽了一會,就將李老師帶到外面去談。我立即開始安撫小朋友的情緒,與他們分析與解釋,(心想不過是個餅乾呀...)並要他們再吃,但老二和老三都不吃了,並且也不要小弟吃,老三同時又露出敵意的眼神,但小弟表現出非常想吃,我問他(老四):『早上到現在(已近中午了)都沒吃東西?』,他點點頭說:『昨晚也沒吃!』,我立刻將麻花捲打開要他們吃,老三還是堅持不吃,我也不想再勉強她了,至少老二和老四暫時可以止飢了。新組長先走進來.....(待續...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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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 又再次到學校與李老師討論(她是一位即將退休的熱心老師,再找中輟生時,無意中發現此案的),第一步,就學校這部分先處理,討論後,決定先安排老三轉到環境好又有24小時照顧的慈暉班就讀,順利的話,不但離家近,暫時也不用再擔心飢寒交迫的食宿問題了。我們立即分工處理,李老師著手文件彙整報告,我立刻找案主溝通商量,案主問:『那是不是中輟生才去讀的地方?』,我說:『不是,要符合特殊家境的學生才可以。』,他又問:『只有老三去嗎?』,我說:『對,因老二快畢業了。』,他說:『你是我第一個接觸的民間救助單位,你很熱心很積極,讓我感覺,你是真心來幫我們的,讓你每天都來關心,很不好意思,又送那麼多吃的和牛奶,我很感謝你,我會配合你的。』我說:『這是緣分,不用感謝我,因為我只是受到會員(每月固定捐款200元)的信任委託,救助真正需要的人,把每一分錢都要用在刀口,才不會對不起我們的會員。而且我也不希望給一些錢就結束,那只是短時間好一點而已,說不定還不如不要救助,因為會讓他們期盼下一次...,所以我會盡全力想辦法,幫忙你一起改善現況。未來你們有能力了,希望也可以幫忙別人。我只是在做播種的工作而已。』約好隔天找上八點一起先去慈暉班看環境。

         因臨時有事,我八點半才到學校,李老師很洩氣的告訴我:小孩都沒來學校,怕他們又變卦(曾經別的約定),就先到他們家找小孩,沒想到,父親把三個小孩都帶走了,在電話中,老三告知:『我們到很遠的地方了。』問案主的朋友(因他們每天都在他店面出入),回答:『不清楚!』。李老師後來又連打了幾次電話,都沒接了。看她又急又無助的表情與口氣,真的很心疼。我很堅定的告訴她:『放心,我最喜歡挑戰性的case了。』,但是心中...,我用我的手機撥給案主,(心想,他看到我的來電號碼,會不會接就知道了),還好,通了,小兒子的聲音,我說:『,請爸爸聽電話好嗎?』,他回說:『爸爸不方便聽。』,我說:『為什麼?』,他說:『在搬東西』,我問:『你們現在在哪裡?』他說:『爸爸朋友家』,案主接過電話,告訴我:『半個小時後,會回去。』,這時李老師和辦公室的老師才稍微鬆了口氣。我開車載著李老師到案家,他們已經在家了,我問老二:『你們去哪裡?』,她說:『沒有,在樓上。』(臉上一直笑著),我看著老三,她說:『出去搬東西。』,我又問老四:『為什麼今天沒去上學?』,他說:『走到半路,被叫回來幫忙搬東西。』(心想:又是為了幫家裡的忙,上次屋頂飛走,也好幾天沒到學校),案主出現了...(待續...)

為免寒風灌入,吳國忠用舊報紙將隙縫一一塞住  (轉載自由時報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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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大女兒目前半工半讀(高二),但很早(國小)即負起照顧弟妹的責任,在訪查過程中,國小和國中曾教過她的老師,至今仍會說:雖然功課不是很好,但真的很乖很懂事.二女兒(國三)不喜歡讀書,目前負責拿學校剩餘的午餐回家.三女兒(國一)也不喜歡讀書,對人的防衛心很強,且露出的眼神是我們所稱典型的刺蝟型兒童,個性很倔強只吃麵類不吃飯.小兒子(小四)很活潑,鬼靈精怪,是學校的"爐主"(頭疼人物),行為偏差很嚴重,還會帶姊姊們去網咖,蹺課...連我也很頭痛呢!但小孩子卻都很聽父親的話喔...

        每到週六週日,是大多數人的happy time,但對他們確是煩惱下一餐的開始.如果有看過"佐賀的超級阿嬤"這本書,應該對"超級阿嬤教你輕鬆省下三餐"難以忘懷吧!但如果還未讀過的朋友,在此大約描述一下,佐賀小學三年級放學回家,囔著說:『阿嬤,好餓喔!』因家中甚麼都沒有,外婆說:『是你神經過敏啦.』,那我出去玩吧.外婆說:『出去玩肚子會餓,睡覺吧.』』那時才下午四點.可是晚上十一點半還是餓醒過來,搖醒阿嬤說:『我真的是肚子餓啦!』阿嬤她卻說:『你在作夢!』.好不容易撐到天亮,心想終於可以吃早餐了,沒想到外婆竟說:『早餐昨天不是吃過了嗎?趕快去上學,學校有午餐可以吃!』.......學校放假日,他家也就會很早(晚上六點)上床睡覺呢。

         學校老師曾多次通報案家為高風險家庭,但都石沈大海。老師表示實在不知怎麼辦了?案主脾氣很不好,難以溝通,也複雜了點,才打這通電話給我。我先到案家及附近實地瞭解情況,隔天到學校(國中和國小)與老師做溝通,再到區公所瞭解政府曾對案主做過哪些補助?狀況大致瞭解後,案主打電話來(第一次去案家未碰面,我留下一張名片),約好見面時間,又再次進入"那個家"。與案主溝通得還不錯,他也配合提供相關證明文件,我也確認了案主本人與資料(病情.外觀...)相符合後,立即著手救助方案。

         先向會裡(愛心會)報告案主狀況,取得同意後,先將欠學校的雜費付清(低收入戶學費全免,但有部分需自負),在另補助案主少許金錢,可以吃飯。再送棉被可以禦寒。真正挑戰原來才要開始......(待續....)

以帆布和板模圍一圍,便成了浴室。(轉載自由時報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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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台南已經許久未下雨了,昨晚一陣急雨,讓天氣稍微涼爽.

        下午我正前往社會局的路上(要去解釋一個救助案件),手機響起,一位某國中輔導室的老師(也是愛心會的會員),請求協助,大約狀況是:案主(需救助的對象)家的屋頂昨晚被風吹跑了,今天三個小孩都未上學,三餐長期靠學校的營養午餐,雖是低收入戶,但補助的金額實在不足,案妻(案主的妻子)已離家多時,案主五十多歲是殘障(輕度).我說:明早會去瞭解.

         找到案主家,真令我嚇一大跳,以為弱勢家庭接觸不少的我,這兩年來,實在不曾再看到這樣的"家",如果沒有案主的小孩將我帶進"家門",可能連福爾摩斯也要探查一番呢,真的一點也不誇張喔,因為之後的相關人士,沒有一個人是自己找到案主家的.

       這所謂"家":是用鐵皮當做外牆我稱"大門"(因是別人的車庫),一進入,先會聽到幾聲"靈犬來西"的叫聲,往內一看,進入眼廉的景象是用塑膠帆布圍起來的家,走幾步,在進入"家門",要先運功好移開那幾片木板,踏入室內前,要先運氣以應付...屋內雖亂但亂中有序,兩張床合併靠外的最旁邊,用一片木板隔開,一張小桌子上放著一個小瓦斯爐及鍋子(內有剩餘一點飯湯),廢棄的沙發放滿了鄰居給的大小衣服(已不能穿的),還能穿的用掛衣架掛著(也不多),走出"後門",另有一間"盥洗室"洗澡是在兩塊棧板上蹲著洗的,廁所是許多人也用過的流動廁所,忘了提到,一個小燈泡是家中的照明設備,是鄰居好心免費遷線提供的.....(待續)

 

這間「木板帆布屋」,難以抵擋強風豪雨,卻是吳國忠一家五口多年來彼此扶持的棲身之所。(照片轉載自由時報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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