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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 今天和一位實務界的社會工作老前輩, 談到政府近來的急難救助計畫方案的實務實行"笑藝",讓彼此都很挫折與感嘆 !!

        自最早的一般型(只要有急難理由)急難救助~從區公所到縣市政府,不夠還有內政部的急難救助金補助。到指標型(須符合條件的弱勢身份者)急難救助--95年11月實施的弱勢家庭脫困計畫-1957大溫暖專線、97年10月的馬上關懷、近貧專案。都是屬於急難救助,不但重疊性也最高,實際個案評估也最亂。

        大部分社會工作者都有一個疑問 ? 急難救助的前提是真救助 ? 還是爭選票 ? 那做這些計畫方案的專家學者呢 ? 更是可疑 ? 他們圖的又是什麼 ? 地方縣市政府與會討論的代表,可有具體提出實務經驗上的建議,讓中央納入評估之內呢 ? 最後這許多負因子加在一起,會等於什麼 ? 我的數學雖然不錯,但也算不出一個數來,只知道這都是納稅人的錢啊 ! 可悲 !!

      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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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自95年11月開辦1957專線(急難救助)至今,接觸近幾百個個案,社工也建立了近三千個案服務紀錄,如今此專案將於年底結束了,雖然解脫了,但心中感觸真是良多。。。

  • 以年輕社工而言 :  這真不是這些七年級生可以承擔的壓力。剛畢業或才進入社工實務一、兩年,可能還不知何謂"多元"的社會?就要對這些急需救助的案主(姑且不論真假需求)做出評估與後續之處遇,同時還要做所謂適度的轉介,且72小時內做完家訪,那接著是許多社工頭痛的記錄了再來還有公文、公部門所謂的行政倫理。。ˇ等工作。若運氣好,遇見有實務經驗的社工督導願意指導與分享資源,可能工作的壓力就會減少許多。但若運氣不好,又需要這份薪水,那未來可能不敢去想,只好過著哭墓的日子吧!

 

  • 三教九流的案主 :  單純的個案暫且不提,就以特赦的更生人、吸毒與有情緒障礙及疑似精障、路倒、自殺、、等案主,在學校課程的中,是否有教導基本的流程與應對的技巧呢?公部門大部分的社工,雖名為社工但都在做行政的工作,久久一件有力人士反映才會出門處理,以免有後續效應。但若無門路的弱勢呢?自求多福吧!!但在台南市的1957的社工,卻是綜合型的專業社工,由於這個團隊的有效分工,實際深入訪視個案,且將個案需求做有效轉介並適度連結社會的資源(愛心銀行),大家共同的理念就是資源絕不輕易浪費。也因如此,社工們這近兩年來,幾乎天天不到9.10點是無法離開工作崗位,回到溫暖的家。

 

  • 個案的訪視 :  當接到個案時,除先電話關懷案主並高之其為主責之社工外,同時著手收集相關之資料。如打電話詢問村里幹事、里長、區公所、健保局、、等有關部門,還要將可能有關之民間慈善團體作一番資料連結--是否已做相關之救助、、。家訪後,將發現之疑點與督導討論,做進一步調查、、確實做好為民把關的工作。若個案依規定補助急難救助金經社工評估不足,經與督導商議後,立即轉介愛心銀行,以期案主能度過此急難之需求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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